为推进设计学省一流学科建设,积极支持设计学研究生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争创优异成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9年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特此通知。
一、评选原则
本基金用于资助具有在学校认定的省部级以上设计学学科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潜力的研究生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科研及竞赛能力强,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竞赛成果。
(二)竞赛选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具有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潜力。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人经导师同意,以团队形式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组织专家审核材料,进行初选、确定资助对象,结果报校学位办。
(三)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团队或研究生参与的团队和导师需达到申报书中的目标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四、资助与考核
(一)本基金2019年3月、9月各申报一次,遴选研究生团队总数不超过10个。
(二)基金资助期限:一般为1年。
(三)获资助的团队,给予5000元/队的经费资助。
(四)获资助的团队应在项目资助结束前,对照申报书撰写总结报告,经导师同意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其是否通过考核。对因非客观原因导致未达到预期成果的,终止资助。
(五)立项后发放总资助经费的60%。考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其余40%。
有意申报艺术与设计学院设计学学科竞赛培育基金项目的同学,请于2019年03月01日之前将申报书(附件1)上报艺设学院教科办,联系人:郭老师86843289
附件:1.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科竞赛培育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2.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科竞赛培育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 学科竞赛表(2019版)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备注 |
通用类 (均可参加) |
1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浙江省、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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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挑战杯 |
浙江省、国家级 |
大挑:科技作品 小挑:创业作品 |
3 |
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需是比赛) |
浙江省、国家级 |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大类 |
4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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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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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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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特有 (一类) |
7 |
大学生广告创意设计竞赛 |
浙江省、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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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学生多媒体设计作品竞赛 |
浙江省 |
DV、动画、平面 |
9 |
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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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学生摄影竞赛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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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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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等同 (二类) |
12 |
红点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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